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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战争权问题目前尚不清楚巴基斯坦政府

Posted: Tue Mar 25, 2025 6:25 am
by arzina221
是的。我不会说毫无疑问,但从实际目的来看几乎如此。正如我之前所说,有三项法律(可能)与评估定点清除的合法性有关:战争权、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

(其部分安全机构无疑窝藏并保护了本拉登)是否同意美国在巴基斯坦领土上使用武力。巴基斯坦政府尚未公开表达对此事的看法;但综合考虑,似乎已经同意了。如果不是,那么美国将不得不辩称杀死本拉登是出于自卫,这当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无论如何,巴基斯坦应该提出战争权问题,而且从政治角度来看,他们现在不太可能说,哦,是的,我们多年来一直在隐藏本拉登,但美国无权侵犯我们的主权。

至于国际人道法,即战时法,要么它根本不适用,因为杀戮不是 尼日利亚资源 作为任何可合法认定的武装冲突的一部分而进行的(可能是更好的看法),要么本·拉登作为参加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有组织武装团体的领导人,是合法目标,就像哈姆丹一样。

至于国际人权法,读者都知道,美国认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适用于域外,例如巴基斯坦的定点清除。在我看来,这种立场是错误的。无论本·拉登多么卑鄙,他都是有人权的人,他受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保护——但他的人权仍然没有受到侵犯。国际人权法确实允许各国故意杀害个人,只要它们有充分的理由。本·拉登无疑是一个高度危险的人,逮捕他是保护他人生命所必需的。美国军事行动至少考虑过抓捕本·拉登;地面部队在交火中射杀了他。没有迹象表明他在被枪杀前曾试图投降。根据同样的事实,如果他藏身于阿拉斯加某处而不是阿伯塔巴德,他的杀戮同样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