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对于所有不选择退出的缔约国而言,这符合第 121(5) 条的规定。根据这种观点,人们不得不争辩说,除非缔约国选择退出,否则将推定其接受修正案。因此,只有选择退出的缔约国才被视为不接受修正案,这样一来,尽管推定同意,但同意原则仍然得到维护。
观察这一切将如何展开将会很有趣。。即使那些没有批准的国家也可能采取谨慎的做法,采取双保险政策,并选择退出。但如果许多国家都这样做,那么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做法,表明缔约方认为那些不选择退出的国家也受到约束。因此,缔约国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选择退出,它们可能会被视为支持推定同意是约束国家的有效方式的观点;如果选择不退出,法院可能会裁定它对该 女性数据 国实施的侵略行为拥有管辖权。“酷刑是否合理?”:欧洲人权法院对加夫根诉德国案的判决
作者: 娜塔莎·西蒙森(Natasha Simonsen)
娜塔莎·西蒙森是牛津大学的罗德学者。此前,她曾担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顾问,并在巴基斯坦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实习。
本月初,欧洲人权法院大审判庭就 Gäfgen 诉德国案作出判决。该案引发了世界各地道德哲学研讨会上常见的经典“定时炸弹”情景,迫使法院面对一个问题:酷刑是否合理?尽管法院的言辞强调禁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绝对性,但这并没有在结果中得到证实,多数人认为,采纳直接通过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获得的证据并不损害申请人审判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