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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利比接受审判

Posted: Wed Feb 19, 2025 9:28 am
by chandonar0
在没有得到利比亚同意的情况下,美国可能会声称其行动是出于自卫,或者拘留利比是美国声称与基地组织发生的武装冲突的一部分。

自卫

尽管美国没有解释其行为如何符合国际法,但它可能认为其干预是出于自卫,以回应 1998 年的使馆袭击事件,尽管美国没有按照《宪章》第 51 条的要求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其行动。事实上,美国国务院的一位前法 海外华人资料 律顾问指出,“国际法……允许在允许有效自卫的情况下进行域外‘逮捕’”(见 (1990) 84 AJIL 725,第 727 页)。

援引自卫权为此类干预辩护存在许多潜在问题。首先,根据《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什么是“武装攻击”?利比被指控为基地组织头目,该组织于 1998 年制造了使馆爆炸案,造成 220 多人死亡,人们可以假设这是美国正在回应的袭击。即使“武装攻击”的概念包含严重性门槛,正如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案中(有争议地)所坚持的那样,这个门槛在这里也已经达到了。其次,没有一个国家直接参与了爆炸事件。关于非国家行为者是否可以成为武装袭击的实施者以行使自卫权的辩论现在已经得到充分讨论,特别是在 9/11 袭击之后。虽然国际法院的判例(例如隔离墙咨询意见)在这方面体现出一定的保守精神,但最近的国家实践和学术观点似乎已经证实,传统的国家间立场不再有效,甚至从未有效过。特别是,国际社会过去曾普遍接受对基地组织行动采取自卫反应的例子,其中最著名的是 9/11 事件。